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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粒紅塵》

推薦指數:*100

 

書籍簡介:

十年沉澱,一朝寫盡青春浮沉。
暌違三年,獨木舟最新二十萬字長篇小說《一粒紅塵》,再掀暢銷狂潮

有的時候生活能成全一段愛情,有的時候生活能逼瘋一段愛情。有的時候青春能成就我們的理想,有的時候青春只是黑暗的墳墓,理想至此劇終。從此人生漫長,得到的尚未得到,失去的就此失去。
葉昭覺與簡晨燁的感情始自高中,也有過青蔥純白的曾經,只是那些美好一旦遭遇張牙舞爪的生活就變得如此不堪一擊。隨著閨密邵清羽的情感變故、潑辣女生喬楚的瘋狂追逐讓她們的青春變成了一個旋渦,吞噬了所有人的悲喜……

 

心得感想:

人在情急之下,很容易說出一些傷人的話,這一點在我身上得到了反復的驗證。 然而,更傷人的是,這些傷人的話,大部分都是真心的。

通常,人在生氣之時,腦袋思考速度不如嘴巴說話的快,往往說出來的都是最毫不掩飾的話語,可笑的是,只有這時候你才知道對方最真實的想法是什麼。
這段話是主角葉昭覺被生活所困和男友簡晨燁爭執的時候說的。他們的故事就是麵包和愛情。

 

我一直以為你天生冷漠,不會愛人,如果真是這樣那我也不強求更多。可是不是這樣,并不是這樣,原來你也愛過,你有愛人的能力,你只是……不愛我。

喬楚在說這個話的時候,心裡特別疼,所有不得真心交付的愛情,僅僅是不愛。

 

在我很年輕的時候,曾以為生命的軌跡是一個飽滿的圓。 但我最終所得到的,卻并不是在第一個站臺上所放棄的。 而後漫長的一生之中,我再也沒有機會與我失去的那些事物重逢。

在莫峻的《時光機,我很忙》裡有這麼一句話,「你以為人生是一個弧,其實它是一個圓。」

我不是特別比較二人的想法,但我想,足夠的樂觀,人生必然是個圓滿,舟舟筆下的女孩因為個性、因為環境,而無法對生活能夠積極面對,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因為生活要過,人要吃飯。

 

我像一粒小小的塵埃,漂浮於浩瀚的宇宙,我生在水裏,我長在樹上,我從來沒有這麼自由過。

故事的最後,昭覺一個人坐在黑暗中,她想著曾經和她親近之人的一一離散,不由得如釋負重的一說。此刻,心裡無限感慨。

 

一輩子只和一個人在一起,這不丟人,是啊,有可能會遇到更好看更優秀的人,但一個人不可以這麼貪心的。

這是簡晨燁當初追葉昭覺時,如此信誓旦旦:一輩子只和一個人在一起,這不丟人啊。

可是簡晨燁你和葉昭覺的愛情早已被現實啃食殆盡,你們的愛情逐漸消磨,你或許還能幻想,可葉昭覺無法。

 

天地再大,人生再長,能讓你說出回這個字的地方,寥寥無幾。

葉昭覺說這句話的時候,我真的非常贊同,即便我一年到頭都住學校,對於家,我總是這麼渴望的說,我終於回到家了。

能讓我的歸屬能讓我的放鬆任性,除了我生長十八年的家外,還沒有了。

或許那一天我成家立業,那裡也會有我一個家,但我始終說出回的必然有我現在的家。

 


當你愛上一個人,便意味着你賦予了他掌控你的權利,它可以忽略你,輕慢你,不疼惜你和任意傷害你,你不能有任何怨念,你不能責怪他,因為這是你情願。

當真如此,可不管是愛情或友情甚至親情,只要你珍重這個人,這個人就能無條件傷害你,因為你會寬容,你會慈悲不忍苛刻。

喬楚愛上一個心有所屬的男人,可她如此明白卻又如此糊塗,一邊愛著一邊恨著,放不過自己,名為愛情的枷鎖,我沒嘗試過所以不知其痛其苦,可我每當閱讀這些人,我都會覺得,我彷彿也是其中一員,跟著他們痛跟著她們哭,我是個容易入戲的人,可能我意識的存在不夠,所以我能活在別人的故事裡。

 


生命中還有些美好的東西,確實不多,所以更加不該辜負。

美好的東西我們不要從別人口裡聽來,是我們要親身經歷,因為聽來的多感受的少你越不加珍惜,當感受的多你會捨不得放手,也不該放手。

 

一件事情需要堅持才能繼續下去,那它本身就是錯誤。

有時候我在想,我選擇的這個專業,到底是不是個錯誤,因為寫程式真不是我強項,我可以照本宣科卻無法舉一反三,能循著前人的辦法但無法自己開發,繼續走下去除了不甘心還有堅持自己所選外,就別無其他,我很明白自己,即便未來我和程式有著交集,那絕對只是一小部分的附屬不是重心。

 

寫這個故事的時候我已經過了26歲,十年前我一定想不到到自己26歲的時候依然還是孑然一身。在大多數少女的幻想中,這個年紀,踩着七彩祥雲而來的蓋世英雄應該早已經出現,白色的婚紗和鉆戒應該都及時登場,一刻也不會遲到。幻想我也有過,那是在我很年輕的時候,在我對自己的認知并不足夠清晰的時候。而今我雙腳踏在堅實的土地上,誠懇地麵對生活的真相。

這是舟舟在後記所說。十年前我十歲,那時候我可能還是個熊孩子(對我家人應該是吧),十年前我可能想不到十年後,我每天都讓自己活得沒什麼大不了啦,對目標很迷惘對未來很恐懼,對自己是這麼的沒自信,對自己是這麼的厭惡與不喜,若是我有這個機會回到十年前,我應該會對小時候的我說,千萬要活得自信要趕快尋找你的目標,不然你在未來會長成一個很沒用的大人。

 

搬一次家就等於失一次火,已逝的年月都成了烈火中的灰燼,我也仿佛漸漸成為一個沒有過去的人。

我的人生中應該算有三次搬家,第一次我還是一兩歲的孩子,我沒有記憶就不談了,第二次是我爸搬工廠的時候,那時只有三、四年級的我對舊工廠沒有特別感傷,但就是有那一點,啊,以後就要離開那熟悉的地方了啊,那是我童年玩耍(?)的地方啊,第三次,是我高二的那年,猶記得當天搬的時候我恰好比完軍歌比賽,好像有一種一段的結束。那時候特別傷感,以前總嚷著爬五樓好累、房子好小啊什麼之類的要換個大房子,可是當真的要搬了卻是那麼的不捨與留戀。搬一次家就等於失一次火,我覺得這個比喻恰到好處,哪些是要留的哪些是要丟的,都在那段整理日子被劃分清楚,些能帶走有些帶不走只能讓它化為灰燼。

 

有時我疑心,或許我的一生都將這樣下去——自由而孤獨。

啊啊,到底為什麼我會這麼喜歡舟舟,她所說的我都不禁贊同甚至有種感覺根本看到自己。

 

我一直以為,人長大了之後就不可能再像小時候那樣沒臉沒皮地大聲號哭,因為人人都要面子,誰沒有點羞恥心呢?成年人就算再悲傷再難過再痛苦,也只能晚上縮在關了燈的房間裏,用被子蒙着頭,默默地嗚咽。但今天我知道了,不是這樣的。原來一個人到了最傷心最絕望的時候,是不會顧及尊嚴這回事的。

我從小也就這麼認為,人是不是長大了就不會哭了啊,以前看著我姊看著我媽,我都這麼好奇著,但事實證明,是長大了之後有羞恥心和自尊心所以不會在人前落淚,因為我看過我姊和我媽爭執然後噙著淚後轉身離開,我也曾半夜醒來聽到我媽和我爸在電話那端爭執,然後我媽有隱忍的啜泣聲,我要不是當時裝睡沒醒來,我媽肯定連啜泣聲都不發出來吧。

不過我也會沒形象的哭,面對大眾的時候,我記得很清楚一次是國中,我因為白癡畫錯卡導致一連錯到最後,明明九十幾分硬生生被我考到七十幾分,當時哭也不知道哭什麼意思,就覺得自己怎麼那麼白癡啊!!!!!!

之後的大哭,就是在大一大二啦啦的時候,大一是惋惜的那種哭,大二是那種委屈的那種哭。

我大概就是那種,你不讓我哭我會更難受的那種人,讓我哭完了我就沒事了。說來我這種發洩情緒的方式還真簡單也快,有些人即便哭了也還無法發洩情緒。我真覺得我還算個幸運之人,哭過了就沒事了,擦乾眼淚就要繼續往前走。

 

我沒有歸屬感,也很難發自肺腑地去相信一個人,但人活一生總得去相信點什麼,我只好相信錢。

真不是庸俗的人才會相信錢,要是沒錢你要怎麼去相信這種個資本社會?可以浪漫可以文青但千萬不要脫離現實,我們不是仙人不是佛更不是神,沒東西吃是會死的。

 

生命中所有的缺失都會得到補償,無論是以何種方式。

對我來說,這世間就是個質量守恆定律,有失必有得,有得必有失,自然失去的不要太難過,那是必然;可僥倖得到的也不要太開心,那只是偶然,所以得失心有時候就無所謂吧。

比如你朝別人付出,你卻希望對方給予相對回報,可是對方所想的回報跟你的回報完全截然不同,我不理解為什麼一定要求你怎樣對別人,別人也要怎樣對你,說實在,我個人覺得朝一個人付出真心的時候就是在犯賤,你心甘情願又要求別人,我能說這不是交付真心,只是在渴望維持一段感情,這會失去一種本是應心靈溝通的降至普通的溝通層面,我覺得很傷心,若是知道落於平俗,那當初就只要泛泛之交。

或許說我不知回報不懂感恩,可能你送一個高檔貨給對方也希望對方也送高檔貨,我知道你要的是等價是對方也珍重這段感情不是價錢,我都知道,但是就是沒那個能力我送不出來,我只能在我有限的能力給你一個幫助。

 

***

一粒紅塵,我很喜歡這個書名,在這個萬物的世間,我們就只是一粒紅塵,漂浮於宇宙、生存於浩瀚,我們人如此渺小才更要發揚自己,做一粒不凡的紅塵。

舟舟的故事,如此坦承如此真實,真實的如哪天你可能會變成他們之一或是哪天那些人都圍繞在你身邊,你或許不是最幸福但也不是最不幸的那一個,

我真的真的很幸福,我只能這麼說,或許我的幸福不是我愛的人愛我、我想要的我都有,但我真的算很幸福了,所以我不能辜負我這些幸福,所以要更加監督自己,千萬,不要,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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