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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890_681615505189265_982102798_o這真的是要說;我回來了。

再也不會走,陪你到那天的盡頭。

 

不要被標題字給誤會成這什麼矯情的告白文

多久了真是的,自從有了非死不可,索性懶得回部落格除草,筆耕的興趣是沒間斷,但寫部落格這個習慣(?)卻已經漸漸地被惰性消磨掉了,
如今興頭一來,我回來看看部落格,忽然,很懷念以前那個寫部落格的自己,說來我的確喜新厭舊,但其實我也會念舊的。

所以我回來了,再也不會走,會一直陪你(部落格)到盡頭的那天。

 

文字,能安定人心。

對我來說這是信仰,文字是我最虔誠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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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過的喵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